沂水县位于鲁中南地区,现辖19个乡镇,1042个行政村,110.83万人,总面积2434.8平方公里,在山东省县级区划面积中居第二位。沂水县历史悠久,是著名的革命老区。秦代即在此置县,隋开皇16年(公元596年)因沂河过境而定名,迄今已1400多年。沂水县是革命老根据地重心县之一,“红嫂”的故乡,《大众日报》创刊地,沂蒙精神发祥地之一。战争年代,陈毅、罗荣桓、徐向前等老一辈革命家曾在这里指挥过战斗。沂水旅游资源丰富,文物古迹荟萃,自然风光怡人,有“地下奇观、山水风光、沂蒙风情、红色之旅”的美誉。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旅游业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三大亮点”之一重点培育,确立了“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市场运作、集群发展”的旅游发展战略,构筑了“一大景区、三大产品体系、十大景点”的旅游发展框架。目前已建成开放旅游区5处,为山东地下大峡谷、天然地下画廊、地下荧光湖、雪山彩虹谷、灵泉寺森林公园(其中4A级景区一处、3A级景区3处、2A级景区一处)。战国齐长城、沂蒙山革命根据地、姬王崮、沂蒙母亲湖、沂山等景区也将相继规划开发。2005年8月,国家旅游协会、省旅游局、省旅游行业协会联合在沂水召开了“沂水旅游现象研讨会”,总结推广沂水的旅游工作经验。2005年,全县共接待游客210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5700万元,旅游总收入7.6亿元。2006年上半年,共接待游客163万人次,实现门票收入5010万元,旅游总收入6.7亿元。沂水旅游产业集群被评为“山东省十大(特色)产业集群”,在中国首届旅游营销年会上,被评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
沂水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